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
离婚诉讼
子女抚养
财产分割
离婚赔偿
涉外婚姻
婚外情
同居关系
收养子女
遗产继承
联系律师
离婚股权
婚姻犯罪
治安处罚
民间借贷
医疗纠纷
交通事故
劳动工伤
损害赔偿
房产买卖
房产租赁
拆迁维权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top
死亡赔偿金能否视为遗产?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受害人一旦死亡,其权利能力即行终止,不再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当然也不能以主体资格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通俗地说,“死亡赔偿金”并非“赔命钱”,也不是赔给死者的,死者在法律上和事实上都不能享有或者行使此项损害赔偿请求权。“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不能作为遗产被继承,死亡受害人的债权人也不能主张受害人近亲属在获赔死亡赔偿金的范围内清偿受害人生前所欠债务。
搭便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怎么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七条规定:非营运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无偿搭乘人损害,属于......
相约游泳致人死亡,邀约者是否承担责任
相约游泳致人溺亡,即使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游泳行为的危险性也应当有充分的预见和认识,因此受害者自......
共饮参与人对其他共饮者的责任
在大多数情况下,一个人是否参与饮酒,以及饮酒的多少,都是出于他的自愿。而饮酒导致的危险,不仅是针对饮......
AA制项下利用网络平台发起的自助游中各参与人的责任与义务之认定
通过网络交友平台相约开展的户外自助游活动,参与人之间相互平等,不具有管理或被管理的行政隶属关系,而是......
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情形
过错推定原则的适用情形50.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
《民法典》施行后侵权责任归责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65.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
《民法典》施行后侵权责任归责原则4
公平责任原则的适用情形91.一般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六条:“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
小孩在学校受伤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
高空抛物致人损害,物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
死亡赔偿金能否视为遗产?
受害人一旦死亡,其权利能力即行终止,不再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当然也不能以主体资格行使损害赔偿......
借车给他人,发生事故,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一是借车人是否具有驾驶资质。如借车人是否有符合要求的驾驶执照,借车人是否存在酒驾、毒驾情形,借车人借......
继父母需要承担未成年子女致人损害的赔偿吗
未与未成年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无须承担赔偿责任。虽然《民法典》第1068条规定:“父母有教育、保护未......
病历异议成立,能否因此认定医疗机构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1225条第1款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
残疾赔偿金计算年限届满后仍然生存,能否继续请求赔偿义务人支付残疾赔偿金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2022年修正)第12条第1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
在商场参加抽奖不慎滑倒摔伤,商场要担责吗?
商场作为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在组织抽奖活动中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受害......
教唆、帮助他人实施侵权行为是否承担侵权责任
对于侵权人而言,行为方式存在差异的情况下,如有的行为人以作为方式、有的行为人以不作为方式实施侵权,但......
侵权案件中被侵权人死亡,赔偿项目是否包括其家属交通费及食宿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专业团队
专业服务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服务范围:
1、婚姻家庭法律咨询
2、代写法律文书
3、婚前、婚内财产见证
4、代理国内、涉外离婚诉讼
5、代理夫妻财产的专业调查
6、代理婚外情专业调查
7、离婚子女探视权诉讼
8、代理婚姻无效、解除同居诉讼
9、代理遗嘱见证、遗嘱执行
10、代理遗产监管
11、代理遗产继承诉讼
12、追索赡养费抚养费诉讼
13、代理重婚、虐待、遗弃刑事诉讼
14、代理生效判决的强制执行
联系我们
推荐信息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网
www.nj64.com
Copyright © 2003-2013
电话:025-86309110 (8:00-21:00)
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号汉中新城11楼G座(来访请电话预约)